第(3/3)页 出了内院,萧策飘过余雪急匆匆消失的背影,正视前面,低声对墨安说。 “派人盯着她!” “是!” 萧策双手后背,继续说道。 “随我回书房,我写下母亲的忌口食物,你送去侯府!” …… 晚色,已经沐浴好的林夕躺在床上看着萧策送来的信。 字迹干净,张力十足,都说字如人,果然如此。 清秀的眸子一落,嘴角勾起,坐直身子,来到书桌前,拿起毛笔,几笔落下一气呵成。 幸亏小的时被老爸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。 果然吃的苦中苦方能人上人。 大猪蹄子一定不会想到老娘写的毛笔字比他的不差。 落笔喊了知画,知画进来。 “把这个送给萧世子!” 知画低头大眼一下,看着眼前字迹娟秀成凤,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,顿时心中惊骇。 原来姑娘字写的这般好,果然传言不可信。 信落到萧策手中时,已经快要亥时。 萧策坐在书桌上,看着林夕的字眸中连带惊讶。 他还真是没想到,她的字竟然写的这么好,虽然有些不合规范,可任谁看了都要叫一声好。 眸子回转这才看清楚信上的内容。 看着看着…… 信上最后一句;“萧大蹄子,天下可没免费的劳工,一顿饭五十两银子。” 萧策眸子顿时拧起,接着无奈摇摇头一声笑了出来。 瞧着娟秀的字迹,林夕那抹小骄傲又得意的小野猫模样再一次印在萧策脑中。 翌日 林夕直直睡了太阳高照,让卫红拿了件素净的衣衫,吃过早饭就有懒散的躺在床上歇息。 提前半个时辰到午时,林夕带上面纱带着知画一人出了侯府。 为了防止林真跟着,林夕让马车先去了昨日的见萧策府邸,迅速从后门出去,两人脚步去国公府。 书房中萧策手握书看的认真,墨安来报。 “爷,余表小姐身边的香草让她娘家哥去药铺买了夹竹桃粉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