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这才是过日子-《年代:姐妹花知青借住,我一证永证躺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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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顿饭,吃得舒服。

    家里有粮,缸里有肉,孩子懂事。

    这就是她盼了一辈子的好光景。

    虽然外面还是那个凭票供应、大家一起勒紧裤腰带的年月。

    但这小小的三间土房里,日子正过得热气腾腾。

    饭后一支烟,赛过活神仙。

    陈清河坐在屋檐下的那个小马扎上,手里夹着半截烟卷。

    看着院子里那堆刚处理完的肉,心里挺踏实。

    歇了大概有一刻钟,烟头烫到了手指。

    他随手把烟蒂丢在脚边,用鞋底碾灭。

    站起身,走到墙根底下。

    那里摊着那张刚剥下来的狍子皮,还有几张之前攒下的野兔子皮。

    狍子皮还是软乎的,带着血丝和油脂,这玩意儿得趁鲜处理,一旦干了发硬,那就不好处理了。

    至于那几张兔子皮,之前简单清理过,现在干得有点硬。

    要想把这些皮子变成能用的物件,还需要经过鞣制才行。

    陈清河挽起袖子,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。

    他从杂物堆里翻出一把看起来挺钝的刮刀,又找来一根在那儿放了很久的圆木棍。

    鞣制皮毛的手艺,他是跟顾长山学的。

    顾老头常年守在黑松岭下面的林子里,也是个闲不住的主。

    除了那一身练家子的功夫,摆弄这些野物也是一把好手。

    山里冷,守林人的日子苦,没几件像样的皮袄子,冬天真挺不过去。

    陈清河跟着顾长山学拳的时候,顺带着把这手艺也看了去。

    那时候顾长山一边喝着烧刀子,一边讲解。

    力道要匀,下刀要准,既要刮干净上面的油脂和残肉,又不能伤了皮板。

    这是个细致活,也是个力气活。

    陈清河上手很快。

    别人可能得练个三年五载才能找准那个劲儿。

    他不一样。

    只要那感觉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手上的肌肉就会死死记住那个力道和角度。

    这就是一证永证的霸道。

    哪怕他好多天没碰过这玩意儿,只要拿起刀,那感觉瞬间就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把狍子皮翻过来,皮板朝上,铺在那根圆木棍上。

    左手按住皮子的一头,右手拿着刮刀,顺着皮纹往下刮。

    滋啦——

    一层白花花的油脂被刮了下来。

    动作行云流水,一点都不带停顿的。

    林见微这时候也不犯困了,蹲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“清河哥,你怎么什么都会啊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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